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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承担沈阳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沈阳有关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履职和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综合管理沈阳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工作,通报沈阳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分析和预测沈阳安全生产形势,发布沈阳安全生产信息;依据国家和沈阳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协调沈阳较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组织开展沈阳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负责沈阳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沈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沈阳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 宣传培训处 组织、指导沈阳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工作。
    负责沈阳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与发证的管理工作。
    负责沈阳舆情研判和管理工作,收集、编辑、报送有关信息、资料。
    负责沈阳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管理,负责局系统业务培训的归口管理。
  • 组织人事处 负责沈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工作。
    负责沈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系统统战工作。
    负责沈阳工程系列生产安全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工作。
    负责沈阳安监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和廉政文化建设。
  • 办公室 联系、协调沈阳政府有关部门、区县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掌握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联系、协调、指导区、县安全监管局的相关综合性工作(业务条线以外的或跨业务条线的);参与安监系统各类先进的推荐、评选工作。
    负责起草局重要的综合性文稿,审核沈阳各类公文。
    组织协调沈阳机关办公,拟定机关行政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督促检查局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负责沈阳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机关内部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