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委组织部
负责乐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调配交流、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工作。
负责推行公务员制度。按照公务员法的各项配套法规,对乐山公务员队伍进行综合管理。
审核乐山基层党组织设置,理顺党组织的管理隶属关系;承担直属机关党委的党建工作以及乐山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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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科
协调乐山老干部活动工作。
指导乐山各镇(街道)抓好活动场所的建设,完善老干部的自管组织,组织老干部开展各项延年益寿的活动。
指导乐山基层加强老干部党支部的建设。
落实乐山节日及平时的慰问和探访老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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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科
负责办理乐山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总支)领导班子成员任免、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批工作。
负责乐山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以及党内统计年报工作。
负责乐山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研究和指导乐山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和推广基层党建工作经验,指导面上工作。指导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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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管理科
负责乐山事业单位登记的管理工作。承办乐山委、乐山政府、乐山机构编制委员会和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协调乐山委、乐山政府各部门之间,各部门与镇(街道)之间的职责分工。参与研究乐山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负责乐山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参与研究乐山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乐山区、镇(街道)机关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拟订乐山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制度,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统一管理乐山机构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