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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委组织部

负责大兴安岭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参与大兴安岭知识分子政策的制定和优秀专家、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检查知识分子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指导大兴安岭各级老干部活动场所的建设和服务工作;负责干部退休(职)手续的落实。指导老干部基金及其他各项经费的收支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指导大兴安岭党员和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党员干部素质;选拔和培养中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负责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协助大兴安岭机构编制委员会开展机构编制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大兴安岭区、镇(街道)两级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大兴安岭登记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 组织科 研究和指导大兴安岭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和推广基层党建工作经验,指导面上工作。指导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
    负责大兴安岭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大兴安岭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以及党内统计年报工作。
    负责办理大兴安岭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总支)领导班子成员任免、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批工作。
  • 老干部科 落实大兴安岭节日及平时的慰问和探访老干部工作。
    指导大兴安岭基层加强老干部党支部的建设。
    指导大兴安岭各镇(街道)抓好活动场所的建设,完善老干部的自管组织,组织老干部开展各项延年益寿的活动。
    协调大兴安岭老干部活动工作。
  • 工资福利科 负责大兴安岭财政供给人员福利费、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入幼托补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丧葬费、抚恤金、医疗补助和出国定居离职费的核定和审批。
    负责大兴安岭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统计工作。负责各镇(街道)地方津贴补贴方案的审批工作。
    指导大兴安岭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及相关管理工作。
    负责大兴安岭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政策和标准,完善、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