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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尖旺区委政法委员会

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制定油尖旺区政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领导、组织、协调油尖旺区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及有害气功组织的工作;了解、掌握“法轮功”及其他有害气功组织的活动动向,综合有关信息,确保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为油尖旺区委决策当好参谋;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反邪教的社会宣传工作。
承办油尖旺区委、油尖旺区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研究处理油尖旺区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油尖旺区委油尖旺区政府报告和提出建议。

下属机构

  • 农村改革科 负责研究提出深化油尖旺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负责提出油尖旺区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思路,拟订区农村体制改革方案。
    组织协调油尖旺区有关农村改革试点、示范点工作。
    调节油尖旺区农村经济利益关系。
  • 农村经营财务管理科 贯彻落实中央的农村政策,推行和完善油尖旺区农村的各项经济制度和措施。
    负责油尖旺区农村合作经济收益分配的统计工作。
    指导和监督油尖旺区农村的集体土地承包和集体资产管理。
    指导和监督减轻油尖旺区农民负担和集体资产产权流转工作。
  • 执法监督及防范科 负责督促油尖旺区政法部门依法办理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负责油尖旺区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负责协调油尖旺区政法部门依法处理执法办案中的重大分歧。
    开展油尖旺区专项执法检查和执法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