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委政法委员会
领导、组织、协调大兴区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及有害气功组织的工作;了解、掌握“法轮功”及其他有害气功组织的活动动向,综合有关信息,确保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为大兴区委决策当好参谋;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反邪教的社会宣传工作。
承办大兴区委、大兴区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研究处理大兴区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大兴区委大兴区政府报告和提出建议。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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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改革科
负责研究提出深化大兴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负责提出大兴区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思路,拟订区农村体制改革方案。
组织协调大兴区有关农村改革试点、示范点工作。
调节大兴区农村经济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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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营财务管理科
贯彻落实中央的农村政策,推行和完善大兴区农村的各项经济制度和措施。
负责大兴区农村合作经济收益分配的统计工作。
指导和监督大兴区农村的集体土地承包和集体资产管理。
指导和监督减轻大兴区农民负担和集体资产产权流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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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督及防范科
负责督促大兴区政法部门依法办理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负责大兴区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负责协调大兴区政法部门依法处理执法办案中的重大分歧。
开展大兴区专项执法检查和执法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