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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委政法委员会

负责组织协调乐山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和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
领导、组织、协调乐山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及有害气功组织的工作;了解、掌握“法轮功”及其他有害气功组织的活动动向,综合有关信息,确保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为乐山委决策当好参谋;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反邪教的社会宣传工作。
组织、协调、指导乐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调查掌握社会治安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对特种行业的管理。
组织、协调乐山有关部门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和苗头开展排查调处工作,向乐山委、乐山政府提出建议。

下属机构

  • 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科 督促检查乐山社会工作规划、政策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建立健全社会建设和管理绩效评估体系。
    推动建立健全乐山共同价值体系和社会规范。
    牵头研究提出乐山社会治理、社会组织建设、社区建设和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等政策并协调实施。
    组织推动乐山社会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协调构建社会治安防控、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等体系。
  • 执法监督及防范科 负责乐山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指导、协调乐山社会各界对“法轮功”等邪教痴迷者开展教育转化工作;开展反邪教的社会宣传工作。
    负责了解、掌握“法轮功”等邪教及其他有害气功组织的活动动向,处置乐山防范邪教工作的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
    组织、协调乐山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及有害气功组织的工作。
  • 农村经营财务管理科 负责乐山农村合作经济收益分配的统计工作。
    指导和监督乐山农村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
    指导和监督乐山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做好年度收支计划及年度预算、决算和收益分配工作。
    负责乐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和主要负责人任期目标及其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