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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委政法委员会

研究处理屯昌县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屯昌县委屯昌县政府报告和提出建议。
整顿法律服务市场,优化律师执业环境,引导律师行业健康发展。
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制定屯昌县政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管理、规范、监督屯昌县的公证、律师工作。对屯昌县公证业务和执业律师进行行政管理,依法规范和监督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行为。

下属机构

  • 农村经营财务管理科 指导和监督屯昌县农村的集体土地承包和集体资产管理。
    贯彻落实中央的农村政策,推行和完善屯昌县农村的各项经济制度和措施。
    负责屯昌县农村合作经济收益分配的统计工作。
    指导和监督屯昌县农村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
  • 农村改革科 负责提出屯昌县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思路,拟订区农村体制改革方案。
    负责研究提出深化屯昌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负责屯昌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化解屯昌县农村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
  • 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科 牵头研究改善屯昌县民生和社会公共服务发展的方案;参与拟订教育、民政、司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城乡统筹发展、社区治理、社会组织培育和发展、社会工作队伍建设、文化、卫生和计划生育、体育等社会政策。
    负责统筹协调屯昌县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对屯昌县社会服务载体进行总体规划。
    督促检查屯昌县社会工作规划、政策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建立健全社会建设和管理绩效评估体系。
    推动建立健全屯昌县共同价值体系和社会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