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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委政法委员会

监督朝阳区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严格公正执法司法;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互相制约,密切配合。
领导、组织、协调朝阳区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及有害气功组织的工作;了解、掌握“法轮功”及其他有害气功组织的活动动向,综合有关信息,确保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为朝阳区委决策当好参谋;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反邪教的社会宣传工作。
指导、协调对朝阳区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研究处理朝阳区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朝阳区委朝阳区政府报告和提出建议。

下属机构

  • 执法监督及防范科 开展朝阳区专项执法检查和执法调研。
    负责朝阳区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负责协调朝阳区政法部门依法处理执法办案中的重大分歧。
    指导、协调朝阳区社会各界对“法轮功”等邪教痴迷者开展教育转化工作;开展反邪教的社会宣传工作。
  • 农村经营财务管理科 指导和监督减轻朝阳区农民负担和集体资产产权流转工作。
    负责朝阳区农村合作经济收益分配的统计工作。
    指导和监督朝阳区农村的集体土地承包和集体资产管理。
    指导和监督朝阳区农村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
  • 农村改革科 组织协调朝阳区有关农村改革试点、示范点工作。
    负责提出朝阳区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思路,拟订区农村体制改革方案。
    负责研究提出深化朝阳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负责朝阳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