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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委政法委员会

依法组织开展萍乡执法督查,督促政法各部门查处大案要案;组织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的处理。
组织、协调、指导萍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调查掌握社会治安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对特种行业的管理。
管理、规范、监督萍乡的公证、律师工作。对萍乡公证业务和执业律师进行行政管理,依法规范和监督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行为。
负责组织开展萍乡社区矫正工作,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教育改造工作。

下属机构

  • 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科 牵头研究提出萍乡社会治理、社会组织建设、社区建设和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等政策并协调实施。
    负责统筹协调萍乡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对萍乡社会服务载体进行总体规划。
    推动建立健全萍乡共同价值体系和社会规范。
    牵头研究改善萍乡民生和社会公共服务发展的方案;参与拟订教育、民政、司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城乡统筹发展、社区治理、社会组织培育和发展、社会工作队伍建设、文化、卫生和计划生育、体育等社会政策。
  • 农村改革科 调节萍乡农村经济利益关系。
    负责研究提出深化萍乡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化解萍乡农村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
    负责提出萍乡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思路,拟订区农村体制改革方案。
  • 农村经营财务管理科 指导萍乡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指导和监督萍乡农村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
    贯彻落实中央的农村政策,推行和完善萍乡农村的各项经济制度和措施。
    指导和监督萍乡农村财务、会计工作,推行农村财务电算化,规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