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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委政法委员会

依法组织开展河池执法督查,督促政法各部门查处大案要案;组织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的处理。
领导、组织、协调河池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及有害气功组织的工作;了解、掌握“法轮功”及其他有害气功组织的活动动向,综合有关信息,确保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为河池委决策当好参谋;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反邪教的社会宣传工作。
指导河池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
组织河池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探索政法工作改革的新路子;指导政法队伍建设,研究和落实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

下属机构

  • 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科 牵头研究提出河池社会治理、社会组织建设、社区建设和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等政策并协调实施。
    推动建立健全河池共同价值体系和社会规范。
    负责统筹协调河池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对河池社会服务载体进行总体规划。
    督促检查河池社会工作规划、政策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建立健全社会建设和管理绩效评估体系。
  • 农村改革科 调节河池农村经济利益关系。
    化解河池农村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
    负责研究提出深化河池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负责河池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农村经营财务管理科 指导河池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负责河池农村合作经济收益分配的统计工作。
    指导和监督河池农村财务、会计工作,推行农村财务电算化,规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
    贯彻落实中央的农村政策,推行和完善河池农村的各项经济制度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