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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委政法委员会

监督垫江县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严格公正执法司法;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互相制约,密切配合。
组织、协调、指导垫江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调查掌握垫江县维稳工作情况、动态,研究制定维稳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有关工作规定和预案。
领导、组织、协调垫江县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及有害气功组织的工作;了解、掌握“法轮功”及其他有害气功组织的活动动向,综合有关信息,确保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为垫江县委决策当好参谋;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反邪教的社会宣传工作。
管理、规范、监督垫江县的公证、律师工作。对垫江县公证业务和执业律师进行行政管理,依法规范和监督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行为。

下属机构

  • 执法监督及防范科 开展垫江县专项执法检查和执法调研。
    组织、协调垫江县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及有害气功组织的工作。
    负责垫江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负责督促垫江县政法部门依法办理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 农村改革科 组织协调垫江县有关农村改革试点、示范点工作。
    负责垫江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研究提出深化垫江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调节垫江县农村经济利益关系。
  • 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科 组织推动垫江县社会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协调构建社会治安防控、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等体系。
    督促检查垫江县社会工作规划、政策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建立健全社会建设和管理绩效评估体系。
    负责统筹协调垫江县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对垫江县社会服务载体进行总体规划。
    牵头研究提出垫江县社会治理、社会组织建设、社区建设和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等政策并协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