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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委政府招待办

主管本级政府的机关事务工作,指导下级政府有关机关事务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咸阳市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划、政策、规章制度。
负责核定咸阳市办公用房面积和办公用房调配使用管理;负责市直机关办公用房、办公设施装修、维修改造项目和方案的审批;负责组织实施市直办公用房物业管理工作。
拟订咸阳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及报废工作;负责保障咸阳市委、咸阳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等部门特殊公务用车。
会同咸阳市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和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检查。参与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大接待任务的服务保障工作。

下属机构

  • 业务指导处 对咸阳市各区(市)县、市直各部门的接待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负责咸阳市接待交际协会和日常理事会的管理。
    负责咸阳市全办系统服务质量的指导、检查和考评。
    负责咸阳市烹饪、面点、客房、餐厅、理发、洗衣熨烫六个工种的培训、定级、发证管理。
  • 人事监察处 负责咸阳市招待办机关处级及处级以下干部的选拔、培训及管理工作。
    配合审计部门做好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
    负责咸阳市招待办机关及基层处级干部考核、任免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负责咸阳市招待办机关及基层行政监察。
  • 接待处 负责国家领导、中央国家机关部委办局领导及所带团组来咸阳市接待工作。
    负责咸阳市政务接待的值班、交通票务工作。
    负责外省市地市级副秘书长以上领导及团组来咸阳市的接待服务工作。
    负责咸阳市大型活动和班子重要会议的接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