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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对台方针、政策和省台办、南岸区委、南岸区政府的对台工作部署,制定并组织实施南岸区对台工作计划、规划。
负责南岸区对台宣传、涉台教育、重大涉台事务的新闻发布,涉台工作干部的培训教育等工作;
负责管理协调南岸区与台湾的通邮、通航、通商事务。
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草拟南岸区有关涉台的政策、法规,统筹协调南岸区涉台法律事务。

下属机构

  • 台资企业服务处 贯彻南岸区《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并监督检查。
    为南岸区台资企业和台商提供法律、政策等咨询和各类服务,经常听取台资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整理对台经济信息。具体联系和指导台资企业协会的工作。
    检查督促南岸区对台资企业各项优惠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情况,维护台商的正当权益,做好以台引台工作。
    受理南岸区台商和台资企业投诉,具体指导、协调、处理台资企业建设、生产、经营和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纠纷。
  • 联络交往处 负责南岸区对台联络工作。承办省委台办(省台办)交给南岸区的专项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台湾居民来南岸区旅游、探亲及南岸区居民赴台旅游的有关政策、措施。
    具体联系指导南岸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其他群众团体有关重点人士、重大活动等方面的涉台工作。
    指导协调南岸区与台湾人员交往中衍生的民事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涉台突发性事件和有关问题。
  • 经济处 负责具体承办对台招商引资工作,南岸区对台经济情况的收集综合整理工作。
    承办南岸区赴台经贸考察、商务赴台、与台湾科技合作的审核工作,负责赴台进行经贸交流人员的教育工作。承办南岸区与台湾通邮、通航、通商的管理、协调事务。
    承担南岸区对台经济政策的研究、指导工作。
    负责南岸区台资企业的统计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