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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委党校

负责长春市公务员培训。配合有关部门抓好长春市公务员的教育与培训工作,尤其是抓好初任公务员的培训工作。
负责培训长春市局(镇)级以下的党员领导干部。参与制定长春市干部教育与培训计划、教学安排,并负责培训班的组织与实施。
完成长春市委、长春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切实抓好长春市委党校自身建设,完善内部管理。特别是抓好师资队伍的建设,选拔聘任高水平的专兼职教师,抓好教师的培训与轮训,努力提高党校师资队伍水平。

下属机构

  • 干部培训科 贯彻落实长春市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配合长春市委有关部门主办各级类别培训班。
    按照长春市委的要求,制定年度干部培训工作计划,并报长春市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及时做好长春市委党校培训的工作小结。
    做好长春市委党校培训班费用结算工作,并报财务室。
  • 办公室 负责完成长春市委党校的文件、报告、计划、总结等材料的起草,拟订校内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负责做好长春市委党校文件的收发、编印及归档工作,保证公文运转的准确、及时。
    完成长春市委党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做好长春市委党校上传下达,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明确各自职责:协助做好离退休老同志有关工作。
  • 教育科 负责录取并会同长春市委党校财务室做好注册、缴费、报道等工作。
    长春市委党校函授教育方面,制定全年各类函授招生计划。组织报名、复习、入学考试。
    完成长春市委党校领导交办的工作
    做好长春市委党校图书资料的征订、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