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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县外事局

负责延庆县人员因公出国和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归口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审批或审核有关部门派遣的出国及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团组和人员工作;负责办理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和申办签证及因公人员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通行证的签发及签注;负责办理市领导出访报批等事宜;负责延庆县对外邀请管理工作,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同延庆县的交往事宜,按授权核发外国人来延庆县的签证通知函电以及在延庆县外籍人士的公务、礼遇、外交签证。
指导外事工作机构的业务工作;负责外事干部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外事纪律等方面的教育与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外事纪律的执行情况,协助市有关部门处理违反外事纪律、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声誉的重大案件;会同市有关部门表彰外事系统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承办延庆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贯彻执行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延庆县实际,研究起草有关外事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下属机构

  • 领事处 受理领事馆人员以及临时来华人员的外交、公务、礼遇签证的申请,对延庆县外事服务中心受理领事认证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和双边领事关系条约,在外交部的授权下,代表延庆县政府处理与外国各驻延庆县领事馆有关的事宜。
    协助做好外国驻延庆县领事馆的建立、关闭及等级变更工作。为领事官员执行公务提供便利。
    对延庆县各部门、各单位与领事馆交往进行指导,促进延庆县与派遣国的经贸、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
  • 国宾处 负责接待来延庆县访问的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副总统、副总理、外交部长等国宾、外国前政界要人和其他重要外宾,以及我驻外使领馆邀请、推荐的重要外宾和团组。
    做好延庆县国际友好联络会的日常事务及接待工作。
    利用外事接待的各种渠道和机会,为延庆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 秘书处 负责推进延庆县外事办机关电子政务及后勤保障等内部事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协调延庆县外事办机关行政事务及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延庆县外事办文秘事务、信息简报与督查、公文处理和印刷、文书档案工作。
    负责延庆县外事办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机要、保密、印鉴管理。负责中宾接待、处理来信来访等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