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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外事局

负责洛阳人员因公出国和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归口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审批或审核有关部门派遣的出国及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团组和人员工作;负责办理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和申办签证及因公人员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通行证的签发及签注;负责办理市领导出访报批等事宜;负责洛阳对外邀请管理工作,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同洛阳的交往事宜,按授权核发外国人来洛阳的签证通知函电以及在洛阳外籍人士的公务、礼遇、外交签证。
管理、指导洛阳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等社会团体工作。
负责办理与外国驻洛阳领事机构的交往和交涉事宜及有关领事业务,指导洛阳各单位与外国领馆的交往事宜;负责外国领馆、境外媒体使用中方员工的政策及业务指导;受外交部委托,办理洛阳范围内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事务,审批外国记者短期来洛阳采访事宜,并负责相关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中共洛阳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外事办公室,洛阳港澳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下属机构

  • 领事处 受理领事馆人员以及临时来华人员的外交、公务、礼遇签证的申请,对洛阳外事服务中心受理领事认证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和双边领事关系条约,在外交部的授权下,代表洛阳政府处理与外国各驻洛阳领事馆有关的事宜。
    协助做好外国驻洛阳领事馆的建立、关闭及等级变更工作。为领事官员执行公务提供便利。
    对洛阳各部门、各单位与领事馆交往进行指导,促进洛阳与派遣国的经贸、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
  • 国宾处 负责接待来洛阳访问的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副总统、副总理、外交部长等国宾、外国前政界要人和其他重要外宾,以及我驻外使领馆邀请、推荐的重要外宾和团组。
    做好洛阳国际友好联络会的日常事务及接待工作。
    利用外事接待的各种渠道和机会,为洛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 秘书处 负责推进洛阳外事办机关电子政务及后勤保障等内部事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协调洛阳外事办机关行政事务及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洛阳外事办文秘事务、信息简报与督查、公文处理和印刷、文书档案工作。
    负责洛阳外事办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机要、保密、印鉴管理。负责中宾接待、处理来信来访等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