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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外事局

负责办理与外国驻廊坊领事机构的交往和交涉事宜及有关领事业务,指导廊坊各单位与外国领馆的交往事宜;负责外国领馆、境外媒体使用中方员工的政策及业务指导;受外交部委托,办理廊坊范围内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事务,审批外国记者短期来廊坊采访事宜,并负责相关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中共廊坊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外事办公室,廊坊港澳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廊坊人员因公出国和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归口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审批或审核有关部门派遣的出国及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团组和人员工作;负责办理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和申办签证及因公人员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通行证的签发及签注;负责办理市领导出访报批等事宜;负责廊坊对外邀请管理工作,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同廊坊的交往事宜,按授权核发外国人来廊坊的签证通知函电以及在廊坊外籍人士的公务、礼遇、外交签证。
管理、指导廊坊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等社会团体工作。

下属机构

  • 领事处 受理领事馆人员以及临时来华人员的外交、公务、礼遇签证的申请,对廊坊外事服务中心受理领事认证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对廊坊各部门、各单位与领事馆交往进行指导,促进廊坊与派遣国的经贸、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
    协助做好外国驻廊坊领事馆的建立、关闭及等级变更工作。为领事官员执行公务提供便利。
    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和双边领事关系条约,在外交部的授权下,代表廊坊政府处理与外国各驻廊坊领事馆有关的事宜。
  • 综合业务处 管理协调、审核或审批廊坊举行的重要国际会议工作。
    指导廊坊外事办各区、县和市级机关及有关单位的对外交往和参观点建设的工作。组织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培训。
    统筹、管理及指导廊坊对港澳工作的事项。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涉外事件。
    审核和管理邀请外国人士来访事宜,核发签证通知函电。
  • 秘书处 负责推进廊坊外事办机关电子政务及后勤保障等内部事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廊坊外事办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机要、保密、印鉴管理。负责中宾接待、处理来信来访等事务。
    负责廊坊外事办文秘事务、信息简报与督查、公文处理和印刷、文书档案工作。
    综合协调廊坊外事办机关行政事务及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