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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东县外事侨务旅游局

负责管理屏东县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市州(县)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及其相关的报批事宜,指导屏东县民间对外交往工作,为屏东县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对外合作交流提供外事服务。
负责屏东县侨务工作,统筹、协调市直有关部门、社会团体涉侨工作,指导区县侨务工作。
会同屏东县有关部门指导旅游资源开发、重大旅游项目规划建设、旅游安全、旅游应急救援、旅游环境综合治理、假日旅游、红色旅游等工作。
制订并组织实施屏东县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和等级认证工作。

下属机构

  • 侨务科 组织、安排屏东县重要涉侨团组出访。
    负责屏东县侨务系统外派华文教师的选派工作。
    贯彻执行屏东县侨务工作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调研国内侨务工作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
    承担屏东县华侨华人知名人士、重要社团、企业来屏东县接待工作及其相关事宜的审核报批。
  • 外事科 管理外国记者和外国新闻机构来屏东县采访的有关事宜。
    负责屏东县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屏东县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归口管理屏东县因公出国(境)工作。负责屏东县参加上级部门组团因公出访事务的审核工作。
    牵头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屏东县活动事宜。
  • 旅游发展管理科 拟订屏东县旅游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旅游重大建设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
    指导开展屏东县旅游从业人员有关职业资格、等级、能力考试和考核鉴定工作。
    研究屏东县旅游发展方针、政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重大问题,起草地方旅游规范性文件草案,监督旅游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
    评审屏东县旅游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旅游重大项目规划编制和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