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福建 宁德

宁德外事侨务旅游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对外、侨务、旅游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宁德委、宁德政府关于外事、侨务、旅游工作的决定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市直部门和区县的外事、侨务、旅游业务工作,围绕宁德经济社会发展、对外开放和外事、侨务、旅游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宁德委、宁德政府的外事、侨务、旅游工作决策提出建议。
承担宁德涉港澳事务,统筹协调管理与港澳合作交往事宜,拟订宁德涉港澳事务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宁德因公赴港澳人员的任务审核上报工作,参与处理涉港澳应急事件,负责港澳特区政府官员和有关人员公务来宁德邀请报批及接待工作。
制订并组织实施宁德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制旅游产业发展的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并组织实施;评审区县旅游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对宁德旅游规划进行监督管理。
指导宁德行业组织开展旅游标准化工作。

下属机构

  • 侨务科 贯彻执行宁德侨务工作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调研国内侨务工作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
    组织宁德企事业单位与华侨华人开展经济贸易、科技合作与交流。
    组织开展宁德涉侨捐赠工作并参与监督管理。
    协调宁德涉侨经济投诉工作,依法保护华侨华人的合法权益。
  • 外事科 归口管理宁德因公出国(境)工作。负责宁德参加上级部门组团因公出访事务的审核工作。
    负责与国外地方政府、社团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交流的相关事宜。
    负责宁德自组团出国(境)任务审核申报事宜。
    指导宁德民间对外交往工作。为宁德企事业单位对外交往合作提供外事服务。
  • 旅游发展管理科 研究宁德旅游发展方针、政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重大问题,起草地方旅游规范性文件草案,监督旅游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
    指导实施宁德旅游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拟订宁德旅游产业发展的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并监督实施。
    负责国内旅行社设立核准、旅行社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初审上报、旅行社自组境外旅游团队旅游签证初审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