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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对外、侨务、旅游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包头市委、包头市政府关于外事、侨务、旅游工作的决定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市直部门和区县的外事、侨务、旅游业务工作,围绕包头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外开放和外事、侨务、旅游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包头市委、包头市政府的外事、侨务、旅游工作决策提出建议。
负责审核市直各部门、各区县报请包头市委、包头市政府审签(批)的涉及外事工作的文件;协调包头市外事工作和重大涉外活动。
负责来包头市访问或进行公务活动的国宾、党宾和外国驻华外交人员的接待及其相关的礼宾事宜;统筹安排包头市委、市人大、包头市政府、市政协领导人的外事活动;负责邀请外籍人员来访的审核报批事宜。
负责外国记者和外国新闻机构在包头市采访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包头市外事系统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外事信息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国外来包头市的文化交流项目进行审查,审核包头市重要的外事新闻报道,会审重要的涉外稿件。

下属机构

  • 侨务科 贯彻执行包头市侨务工作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调研国内侨务工作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
    负责包头市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华侨回包头市定居事宜、困难归侨侨眷的救济扶贫工作、侨务信访和包头市涉侨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调研侨情,提供侨情信息。
    开展对包头市华侨华人及其社团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侨界的联谊服务工作。
    承担包头市华侨华人知名人士、重要社团、企业来包头市接待工作及其相关事宜的审核报批。
  • 旅游发展管理科 研究包头市旅游发展方针、政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重大问题,起草地方旅游规范性文件草案,监督旅游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
    承担包头市涉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开展包头市旅游资源普查和相关保护工作。
    承担包头市财政性旅游项目资金的申报、协调和管理工作。
    评审包头市旅游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旅游重大项目规划编制和审核工作。
  • 外事科 归口管理包头市因公出国(境)工作。负责包头市参加上级部门组团因公出访事务的审核工作。
    负责包头市部门科级及其以下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统筹安排包头市领导参加的外事活动。
    负责指导包头市涉外接待的礼宾、礼仪工作。
    牵头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包头市活动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