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辽宁 朝阳

朝阳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

负责在朝阳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处理违反国家、省有关法规、规章的建设行为。
负责朝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朝阳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总结、表彰奖励、信息交流、技术培训、统计报表、调查研究、宣传发动和目标责任管理工作。
负责朝阳墙改领导小组和上级墙改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建筑节能科 协助朝阳技术开发科开展新型墙材和建筑节能产品的认定。
    积极配合做好朝阳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其他科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做好朝阳建筑节能技术应用情况摸底,负责可再生能源技术的推广应用。
    做好朝阳可再生能源建筑、绿色建筑、低能耗建筑的宣传推广应用工作。
  • 征稽管理科 积极配合做好朝阳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其他科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负责制定朝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稽管理实施细则及操作流程。
    检查、督促朝阳建设单位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对违规行为提出处罚意见,认真做好稽查工作。
    负责朝阳墙改专项基金的征收工作,并指导、检查县市墙改专项基金的征收工作。
  • 技术开发科 负责朝阳建筑节能检测中心的业务指导和设备管理。
    积极配合做好朝阳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其他科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负责朝阳新型墙材和建筑节能材料的产品备案、质量跟踪管理、业务技术的政策调研、信息交流、业务培训及生产企业认定的初审工作。
    负责办理朝阳建筑工程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