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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城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使屯昌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对“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的监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屯昌县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承办屯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屯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体育旅游局,安监局等部门的执法机构由各部门和城管执法局双重管理,以部门管理为主,业务上接受屯昌县城管执法局指导。
负责对屯昌县辖区内城市管理监督员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 执法科 负责组织屯昌县专项及重大执法活动。
    负责屯昌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和行政处罚工作。
    负责屯昌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重大案件的上报备案等工作。
    负责组织屯昌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
  • 办公室 负责屯昌县计生、共青团、工会、妇联工作。
    负责屯昌县党务、精神文明建设,廉政纪检建设工作。
    负责屯昌县罚没物资的管理工作。
    负责屯昌县罚缴分离工作及罚没票据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 监督科 监督、检查屯昌县城管执法人员违反纪律、法律的行为,纠正不当执法行为。
    负责屯昌县的依法行政、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受理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的投诉。
    负责屯昌县案件的立案、案卷审查、结案统计和执法人员业绩档案的上报工作。
    负责屯昌县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工作,组织全区城管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