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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地震局

根据震害预测结果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会同山南发展计划、经济、规划、财政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山南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推进防震减灾计划体制和相应经费渠道的建立和完善。管理、监督事业费、基本建设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承担山南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办事机构的职能,组织有关部门实施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根据灾情重新审定抗震设防要求。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承担山南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执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
承担中国地震局和山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负责山南地震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等全局性会议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山南性有关重要会议,承担会务及有关秘书工作。
    负责山南地震局文秘、机要、信访、安全、保卫、保密、通讯、地震档案、政务信息、文件收发及扶贫等工作。
    负责对外新闻发布和新闻稿件的审核,负责山南地震局网站对外信息发布的监督管理。
    负责山南地震局发综合性重要文件的起草及局公文的修改、审核,负责主要公文、会议决定、上级及局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和落实。
  • 发展与财务处
  • 人事教育处 负责山南地震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及机构设置、职责界定、人员编制的管理与调整工作。
    负责山南地震局职工的招聘、考核、奖惩、调配、教育培训、退休手续的办理等工作。
    负责山南地震局人事档案的收集、鉴别、整理、归档工作,承担各种人事报表的统计工作。
    会同山南有关部门承办局党组民主生活会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