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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地方税务局(地税局)

负责烟台地方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负责烟台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和省、市人民政府指定征收的其他费金的征收管理工作。
承办上级地方税务机关和省、烟台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实施烟台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贯彻执行征收管理制度并检查监督制度的落实。

下属机构

  • 纳税服务处 组织处理纳税人有关纳税服务方面的投诉,组织开展烟台除税务行政复议、诉讼以外的税收法律援助和救济服务等工作,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
    指导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等工作以及烟台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和新兴媒体的管理。
    拟订烟台纳税服务规范和考核办法。
    组织实施烟台地税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
  • 收入规划核算处 拟订烟台税收收入规划和税收会计、统计等相关制度。
    承办烟台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和税收监控管理工作。
    参与烟台起草税款征缴退库制度,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
    编制烟台地方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税收任务。
  • 国际税务管理处 承办烟台与国际机构、国家(地区)间税务机关的合作与交流业务。
    执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
    研究拟订烟台反避税措施,组织实施反避税调查。
    组织实施烟台外籍个人所得税及非居民企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