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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地方税务局(地税局)

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包头市地方各税、规费、基金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
负责包头市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和省、市人民政府指定征收的其他费金的征收管理工作。
检查监督包头市各部门、各单位和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按照授权或权限管理包头市地方税务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经费,考核任免和管理正、副处长及相应级别的干部。

下属机构

  • 人事处 按照权限承担包头市本系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津贴补贴及出国(境)政审管理工作。
    指导协调本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工作。
    统筹实施本系统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拟订包头市本系统人事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 收入规划核算处 编制包头市地方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税收任务。
    承办包头市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和税收监控管理工作。
    管理包头市税收数据,组织实施税收统计工作。
    参与包头市起草税款征缴退库制度,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
  • 国际税务管理处 组织实施包头市外籍个人所得税及非居民企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执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
    对包头市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研究拟订包头市反避税措施,组织实施反避税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