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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区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

负责审查验收平谷区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指导编纂平谷区专门年鉴。
制定平谷区地方志书和年鉴编纂规范、标准。
承办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和平谷区委、平谷区政府及平谷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拟定平谷区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下属机构

  • 秘书处 负责平谷区地方志编委会机要、保密、印章、合同、公务网、档案等文秘工作。
    负责平谷区地方志编委会财务、总务、国资、综合治理等后勤保障及管理工作。
    负责平谷区地方志编委会党建、组织、人事、外事、干部职工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执行、协调、督办平谷区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等决定的事项。
  • 研究室 完成平谷区地方志编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承担平谷区地方志编委会新闻发言人职责。 负责联系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平谷区地方志工作,普及地方志和地情知识。
    负责平谷区地方志编委会图书、期刊、杂志等资料的管理和借阅工作。
    承担平谷区地方志编委会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
  • 区县工作处 负责平谷区组织区县地方志编纂人员业务培训。
    负责对平谷区区县地方志书审查、验收。
    负责制定平谷区各区县地方志书编纂规范和标准。
    负责指导平谷区各区县拟定地方志书编纂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