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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国税局

负责湖北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编制、分配和下达湖北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垂直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湖北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下属机构

  • 货物和劳务税处 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
    组织实施湖北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
    参与湖北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 办公室 承担面向湖北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拟订湖北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
    承办湖北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
    组织起草和审核湖北市局重要文稿。
  • 所得税处 指导湖北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
    组织实施湖北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
    参与湖北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对湖北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