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福建 三明

三明国有资产管理局

会同有关部门对三明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进行发包、租赁、合资、参股经营等。研究、制定国家股权收益的分配方案,并收缴国有资产产权收益。
对三明投资分配和国有资产重大投入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投资效益进行重点跟踪监测。
审批三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评估和财务处理问题。对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决定评估三明项目的立项,委托评估机构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并负责评估结果的确认。

下属机构

  • 计划财务科 指导和帮助三明所出资企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研究提出向三明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方案。
    研究提出三明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办法,审核监管企业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
    汇总编制三明所出资企业年度国有资本收益收缴计划草案。
  • 企业资产管理科 研究三明所出资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
    组织协调三明所出资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困难企业重组工作。
    审核三明所出资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
    对三明所出资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
  • 统计评价与绩效考核科 负责三明所出资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工作。
    拟订并组织落实三明企业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研究和完善委托经营制度并进行监督,研究提出业绩合同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管理方法并组织实施。
    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
    依法对三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