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云南 红河州

红河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承担监督所监管红河州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组织红河州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中央所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红河州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国务院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红河州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 企业改革局 指导红河州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研究提出红河州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
    承办所出资的红河州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
    拟订红河州所监督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
  • 产权管理局 承担红河州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
    研究提出完善红河州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监督、规范红河州国有产权交易。
    审核红河州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
  • 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 完善红河州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
    承担红河州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
    承办红河州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的有关工作。
    承担红河州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