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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承担监督所监管保定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指导推进保定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通过法定程序对保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国务院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保定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 企业改革局 指导保定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拟订保定所监督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
    承办所出资的保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
    研究提出保定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
  • 规划发展局 研究提出发展保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
    指导保定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
    审核保定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工作。
    研究提出保定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
  • 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 完善保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
    建立健全保定国有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
    研究提出保定所监管企业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
    承担保定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