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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国家保密局

指导、督促大兴安岭国家秘密事项及其密级的确定和调整工作。查处泄密事件。
制定和实施大兴安岭保密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组织业务培训;组织研究保密工作理论、政策及有关重大问题。
指导大兴安岭涉密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审查重要涉密人员任职资格和流动条件,防范和制止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
指导和协调大兴安岭保密技术防范和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保密技术工作发展规划、计划。

下属机构

  • 保密局综合处 承担市大兴安岭保密委和本局会议的会务工作。
    负责大兴安岭国家保密局文秘、档案、行政和接待等工作。
    负责办理大兴安岭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手续。
    负责大兴安岭国家保密局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 保密局业务处 指导、督促大兴安岭机关、单位确定和调整国家秘密事项,对国家秘密事项实行动态管理。
    组织对直管单位开展各项保密检查,指导大兴安岭国家保密局机关单位确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及管理工作。
    参与由大兴安岭组织的国家、省、市统一考试的保密监督管理及考试巡查工作。
    承担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复制单位的审批、调整、颁发《许可证》工作,指导和监督大兴安岭定点单位日常的保密管理。
  • 保密局技术处 对涉大兴安岭密信息系统集成(含单项)、涉密计算机维修、涉密光盘制作、涉密电子载体销毁等单位实行资质管理。
    审查确定大兴安岭涉及国家秘密的工程项目。
    参加大兴安岭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管理。
    指导大兴安岭涉密重要项目、重大活动的保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