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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县国土资源局(国土局)

承担优化配置南投县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海洋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国务院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
承担南投县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承担规范南投县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监督实施,制定地质环境保护的政策、规章,制定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拟订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指导地方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承担南投县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下属机构

  • 测绘地籍管理科 负责南投县测绘管理规定、办法的制定和起草并进行执法检查与监督。
    负责南投县农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负责抵押管理,调处土地权属纠纷。指导组织南投县地籍信息系统建设。
    统一管理地籍工作。组织南投县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变更调查和土地统计、确权、登记、发证以及证书检查和土地动态监测管理工作。
    负责对南投县测量标志的管理和维护。
  • 法规监察科 负责南投县法律法规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
    研究提出南投县国土资源政策规划、计划,负责有关政策问题的综合协调工作。
    组织起草有关南投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的政策规定和规范性文件。
    指导督查南投县乡镇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依法行政、综治与平安创建相关工作的综合检查。
  • 建设用地科 负责南投县具体建设项目供地方案的制订和审查工作。
    负责南投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出租、作价出资和政府收购的有关管理工作。
    制定南投县土地供应政策,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论证、验收。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建设用地。
    负责南投县土地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