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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国土资源局(国土局)

承担优化配置楚雄州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海洋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国务院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
承担规范楚雄州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楚雄州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负责规范楚雄州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下属机构

  • 测绘地籍管理科 负责楚雄州测绘管理规定、办法的制定和起草并进行执法检查与监督。
    负责楚雄州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权属变更、用途变更和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报批审查。
    组织和管理楚雄州基础测绘、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及其他县级重大测绘项目的实施。
    负责对楚雄州测量标志的管理和维护。
  • 耕地保护科 组织开展楚雄州国土开发整治工作,负责安排落实国土整治事业费计划。
    负责楚雄州统一征地的组织指导工作,组织起草征地补偿办法,负责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偿管理等工作。
    负责对楚雄州投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耕地占补平衡、城乡挂钩及万顷良田进行监管。
    参与楚雄州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论证、验收。
  • 规划科技科 指导和审核楚雄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编制。
    负责楚雄州各项规划的协调衔接和实施监督管理。
    组织楚雄州新增各类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审查。
    负责拟定楚雄州国土资源科技规划,推进科学技术进步,推广科技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