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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园林局

参与怒江州主要街道、公园、广场和有关防护林区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
依法查处怒江州违反园林绿化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管理、监督、检查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和专业培训、考核工作。
指导城市规划区和风景名胜区的园林绿化工作;参与组织和协调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负责怒江州内公园、广场及水系经营项目和活动的审批和实施。

下属机构

  • 绿化处职能 负责外地进怒江州从事园林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核、办理进怒江州登记及市场准入手续;
    负责怒江州绿化评比表彰工作;
    负责占用绿地补偿费、易地补建绿地代建费、树木补偿费和代植费的收缴管理工作;
    负责怒江州园林绿化成果普查和数据统计工作;
  • 规划建设处职能 负责组织园林绿化项目的专项规划验收工作;
    负责怒江州园林绿化行业统计工作。
    负责对城市“绿线”的划定和控制管理,负责审核、验收城市建设项目中的园林绿化比例和布局;
    组织拟订城市绿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
  • 办公室职能 负责草拟怒江州园林局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总结、请示、报告等综合性材料;
    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
    负责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
    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以及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