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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园林局

负责焦作编制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组织制定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依照《城区河系公园管理条例》,负责民心河、太平河及外环水系的建设和管理。
制定焦作园林绿化养护的质量等级、定额标准和古树名木保护等级标准,组织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招标、质量监督、安全生产及工程验收。
指导城市规划区和风景名胜区的园林绿化工作;参与组织和协调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下属机构

  • 科技处职能 负责制定园林绿化科技发展规划、年度科研项目立项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科技成果鉴定、申报和推广应用;
    负责园林绿化科普宣传教育工作。
    制定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负责焦作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
  • 计划财务处职能 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园林经济发展规划;
    制定焦作园林局财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负责焦作园林局财务审计和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负责焦作园林局国有资产、城建资金管理和工程立项、预决算的审批、申报;
  • 办公室职能 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保密、政务督察、计划生育工作;
    负责信息系统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调研科目的制定;
    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以及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和住宅物业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