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吉林 长春市

长春市园林局

负责长春市编制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组织制定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制定长春市园林绿化养护的质量等级、定额标准和古树名木保护等级标准,组织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招标、质量监督、安全生产及工程验收。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长春市园林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联系实际提出制定、修改园林绿化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建议。
依法查处长春市违反园林绿化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管理、监督、检查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和专业培训、考核工作。

下属机构

  • 科技处职能 负责制定园林绿化科技发展规划、年度科研项目立项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科技成果鉴定、申报和推广应用;
    制定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研究取消、调整、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协调工作。
    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清理长春市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 办公室职能 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保密、政务督察、计划生育工作;
    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以及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和住宅物业管理工作;
    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
  • 计划财务处职能 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园林经济发展规划;
    制定长春市园林局财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负责长春市园林局财务审计和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负责长春市园林局国有资产、城建资金管理和工程立项、预决算的审批、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