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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商务局

促进通化市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协调解决商贸流通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流通标准化。
牵头拟订通化市服务贸易发展计划,负责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住宿业等)管理、发展相关工作。
拟订通化市商务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商务和口岸的重要外事活动;指导本系统外事和对外交流工作;推进海外经贸网络规划布局;负责粤港、粤澳及对台经贸工作;负责区域经贸合作、协作相关工作。
推进通化市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

下属机构

  • 贸易管理处 承担通化市企业申请限制类商品进出口经营资质相关工作。
    组织实施通化市机电产品以外的进出口商品目录。
    推进通化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依法对通化市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
  • 综合处 负责通化市有关开发区建设发展的规划计划政策引导和协调、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开发区情况汇总、评价工作。
    综合协调通化市有关自由贸易区事务工作。
    承担通化市有关统计和综合性材料起草等工作。
    组织研究通化市对外开放、商务和口岸发展趋势和重大问题,拟订相关政策建议。
  • 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业处 提出促进通化市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承担通化市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住宿业等)管理、发展相关工作。
    拟订通化市服务外包发展规划和政策,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承担通化市服务贸易进出口管理、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