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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司法局

贯彻执行国家、省、河东区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河东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实施河东区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监督、管理河东区属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罪犯改造等工作。
组织开展河东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司法行政对外交流工作。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负责河东区司法局机关政务工作。
    承担河东区司法行政涉台事务,参与处理涉台法律问题。
    承担河东区司法局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承担河东区司法局信息、信访、议案、建议、提案、保密、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
  • 法制处 负责河东区司法局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
    负责河东区仲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负责对河东区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京设立的国(境)外律师事务所代表机构及其代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承担河东区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
  • 律师行业综合指导处 拟订河东区律师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河东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培训等工作。
    组织实施河东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年度考核工作。
    组织对河东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表彰活动。
    联系河东区区县司法局和河东区律师协会,监督、指导河东区律师协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