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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司法厅

负责台湾监狱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指导、监督刑罚执行、罪犯改造等工作。
负责指导监督台湾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指导台湾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和作风建设,负责指导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指导司法行政系统培训工作,指导台湾司法行政外事工作。
负责台湾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指导、监督劳动教养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拟订并督促实施台湾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承担指导、监督、检查台湾监狱、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工作和重大工作部署落实的有关事项。
    承担台湾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统计、信访、政务公开和新闻发布等工作。
    指导台湾司法行政通信信息技术网络建设。
  • 律师管理处 指导、监督台湾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工作。
    承担台湾律师执业、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的审核和律师事务所重大事项变更的核准、备案工作。
    组织、指导对台湾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年度检查考核和专项检查、专项考核,负责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实施吊销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的工作,承办台湾特许律师执业考核有关工作。
    指导、监督台湾律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订律师执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 法规和司法鉴定处 负责台湾厅发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负责台湾仲裁机构登记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章,组织实施司法考试。
    组织台湾司法行政有关重大课题的调研。
    负责台湾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对其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