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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司法厅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监督实施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甘肃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
负责指导监督甘肃律师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负责甘肃司法行政系统物资装备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专款使用,指导、协调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
指导、协调和监督甘肃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承担甘肃依法治甘肃领导小组和甘肃法制宣传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

下属机构

  • 公证管理处 指导、监督甘肃公证机构、公证员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
    负责公证甘肃质量检查、核查工作。承办受理、办理、答复公证信访投诉案件。
    负责拟订甘肃公证员职业培训规划和方案,开展公证理论研究。
    负责甘肃公证机构、公证员的行政处罚实施工作,负责公证员任职申报、变更、免职、年度考核、颁发执业证书工作,负责公证机构设立审批、重大事项变更、年度考核、颁发执业证书工作。
  • 法规和司法鉴定处 组织起草甘肃司法行政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指导、监督甘肃司法行政系统执法工作。
    负责甘肃厅机关行政复议与应诉、国家赔偿等工作。
    负责甘肃对经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审查合格的所属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进行备案登记、编制名册和公告工作。
  • 律师管理处 指导、监督甘肃律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订律师执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负责管理外国和港澳台律师事务所在甘肃设立的代表机构及与甘肃律师事务所的联营工作。
    组织、指导对甘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年度检查考核和专项检查、专项考核,负责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实施吊销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的工作,承办甘肃特许律师执业考核有关工作。
    承担甘肃律师执业、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的审核和律师事务所重大事项变更的核准、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