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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司法厅

负责指导监督海南律师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指导、协调和监督海南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承担海南依法治海南领导小组和海南法制宣传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
负责海南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指导、监督劳动教养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
承办海南委、海南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法规和司法鉴定处 指导、监督海南司法行政系统执法工作。
    负责海南厅机关行政复议与应诉、国家赔偿等工作。
    组织海南司法行政有关重大课题的调研。
    负责海南厅发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 律师管理处 负责管理外国和港澳台律师事务所在海南设立的代表机构及与海南律师事务所的联营工作。
    组织、指导对海南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年度检查考核和专项检查、专项考核,负责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实施吊销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的工作,承办海南特许律师执业考核有关工作。
    承担海南律师执业、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的审核和律师事务所重大事项变更的核准、备案工作。
    指导、监督海南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工作。
  • 办公室 组织协调海南司法行政外事工作。
    指导海南司法行政通信信息技术网络建设。
    承担海南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统计、信访、政务公开和新闻发布等工作。
    拟订并督促实施海南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