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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台办

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台工作;检查了解长春市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方针政策情况。
研究、拟订长春市对台工作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
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会同长春市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对台经贸工作和两岸金融、文化、学术、体育、科技、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两岸人员往来、考察、研讨等工作,国际会议的涉台工作。

下属机构

  • 秘书局 承办长春市台办文电、秘书、会议、通信、信息工作。
    负责协调长春市台办机关日常工作。
    负责长春市赴台审批办理工作,联系各地各部门涉台机构。
    负责长春市台办机关财务、房产、基本建设、物资设备、环境秩序管理及后勤服务的规划、协调与监督,承办重要活动会务、接待工作。
  • 投诉协调局 指导检查长春市各地台办的台胞投诉案件的处理。
    负责协调处理长春市重大、复杂的台湾同胞投诉案件。
    承担长春市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台胞、台属来信来访及涉台维稳工作。承担国共两党有关机构保护台商合法权益工作平台的联系、服务工作。
  • 综合局 负责并归口管理长春市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的联系事宜。
    负责承办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并协调长春市有关部门与台湾当局授权的团体和人士进行协商谈判。
    按照《海协会章程》,开展{}1与岛内、海外团体和人士的联系与合作。管理台属及台胞捐赠工作。
    协调指导长春市有关部门和地方处理涉台突发事件和两岸双向遣返及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