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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发改委

负责高雄市经济、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及重大比例关系的综合协调,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指导和推进高雄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试验区)工作。
组织实施高雄市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完善备案程序,研究制订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
负责高雄市综合交通发展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下属机构

  • 经济体制改革处 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政策建议。
    指导和推进高雄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试验区)工作。
    研究高雄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
    协调解决高雄市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 区域经济处 协调高雄市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
    提出推进{1经济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
    参与编制矿产资源发展规划。
    负责拟订高雄市各类重大区域发展平台的发展规划和统筹协调工作。
  • 投资处 提出高雄市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项目管理目录的建议。
    协调推进高雄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代建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研究制订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建议。
    监测分析高雄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