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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发改委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茂名市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协调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
承担指导推进茂名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组织实施茂名市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完善备案程序,研究制订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
组织拟订和实施茂名市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下属机构

  • 区域经济处 组织拟订茂名市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政策。
    协调茂名市经济特区和各类开发区的重大问题。
    衔接平衡土地利用与基础测绘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
    提出推进{1经济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
  • 投资处 监测分析茂名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
    承担茂名市投资备案项目综合管理和投资信息发布工作。
    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茂名市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协调推进茂名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代建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 经济体制改革处 研究茂名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
    提出推进茂名市总体经济体制改革意见。
    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政策建议。
    指导和推进茂名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试验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