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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发改委

受韶关市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报告。
研究分析韶关市和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加强韶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监测、预测与预警分析,提出政策建议。
承担指导推进韶关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提出韶关市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相关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负责韶关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下属机构

  • 投资处 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韶关市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研究制订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建议。
    承担韶关市投资备案项目综合管理和投资信息发布工作。
    监测分析韶关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
  • 区域经济处 衔接平衡土地利用与基础测绘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
    参与编制矿产资源发展规划。
    协调韶关市经济特区和各类开发区的重大问题。
    负责拟订韶关市各类重大区域发展平台的发展规划和统筹协调工作。
  • 经济体制改革处 提出推进韶关市总体经济体制改革意见。
    指导和推进韶关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试验区)工作。
    研究韶关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
    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