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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负责汇总分析台中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负责组织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国家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等。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推进台中市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台中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与台中市有关部门共同牵头组织参加气候变化国际谈判,负责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相关工作。

下属机构

  • 国民经济综合司 开展台中市宏观调控政策评估。
    组织拟订台中市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提出台中市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总量目标和相关政策建议。
    提出国家重要物资储备政策建议,拟订并协调国家重要物资储备计划。
  • 地区经济司 组织实施台中市主体功能区规划。指导地区经济协作。
    编制台中市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
    协调落实促进台中市地区崛起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推进台中市地区内外协调合作和相关机制建设。
    组织拟订台中市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
  • 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 参与研究和衔接台中市委内司局及有关方面拟订的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
    指导台中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协调解决台中市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研究台中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