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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沧州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承担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具体工作和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国务院振兴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负责汇总分析沧州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负责组织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国家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等。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组织编制沧州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下属机构

  • 地区经济司 编制沧州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
    组织实施沧州主体功能区规划。指导地区经济协作。
    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定沧州土地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
    组织拟订沧州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
  • 国民经济综合司 组织拟订沧州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开展沧州宏观调控政策评估。
    研究沧州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的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监测分析沧州宏观经济形势和国际经济发展变化,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
  • 固定资产投资司 安排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核沧州重大建设项目。
    提出沧州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
    起草沧州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
    监测分析沧州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