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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南宁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承担南宁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国家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
起草南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投标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南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下属机构

  • 地区经济司 编制南宁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
    组织拟订南宁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
    协调落实促进南宁地区崛起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推进南宁地区内外协调合作和相关机制建设。
    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定南宁土地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
  • 发展规划司 统筹协调南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提出南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
    组织拟订南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
    提出推进南宁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
  • 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 指导南宁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研究南宁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
    协调解决南宁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组织拟订南宁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