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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县卫生局

负责制定桃园县当地中医药工作发展规划,促进中医药事业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的协调发展。
研究制定桃园县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桃园县当地实际,研究起草卫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研究制订桃园县当地卫生事业发展改革的有关方案、工作规划、政策和指导性意见,并组织实施。
负责制订桃园县当地卫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桃园县当地重大卫生问题研究和重点科研项目攻关,并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负责桃园县当地与人群健康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下属机构

  • 医政处 拟订桃园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负责桃园县医疗机构(含血站、急救站)的资格审批。
    负责桃园县执行医疗技术应用准入制度和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及注册工作。
    拟订桃园县医疗、护理的技术质量和服务质量以及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政策、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 卫生应急办公室 拟订桃园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指导有关应急预案的日常演练和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
    指导桃园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风险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工作。
    建立、完善桃园县卫生应急信息系统。
    组织协调桃园县重大自然灾害、恐怖事件、中毒事件及核辐射事故等的紧急医疗救援工作。
  • 法制监督处 负责桃园县卫生局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
    起草卫生方面的桃园县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
    承担桃园县卫生局行政复议和应诉的有关工作。
    承担桃园县卫生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