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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大仙区卫生局

研究制定黄大仙区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制定黄大仙区当地中医药工作发展规划,促进中医药事业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的协调发展。
依法管理黄大仙区医疗机构内部临床药事工作。协助价格主管部门制订医疗卫生服务价格,负责监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
负责制订或审定(审核、批准)黄大仙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护理、医技及相关服务的质量标准、技术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并实施监督和管理。

下属机构

  • 疾病控制处 拟订黄大仙区健康促进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拟订黄大仙区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组织对黄大仙区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监测和疫情报告,对重大突发疫情实施紧急处置。
    组织指导黄大仙区免疫规划的实施和疫苗接种异常反应事件的调查处置。
  • 法制监督处 组织开展整顿和规范黄大仙区医疗服务市场工作,组织打击非法行医,督查督办重大违法案件。
    组织开展黄大仙区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卫生执法监督工作。
    承担黄大仙区卫生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
    承担黄大仙区卫生局行政复议和应诉的有关工作。
  • 卫生应急办公室 承担黄大仙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组织协调黄大仙区重大活动的卫生应急保障工作。
    组织协调黄大仙区重大自然灾害、恐怖事件、中毒事件及核辐射事故等的紧急医疗救援工作。
    建立、完善黄大仙区卫生应急信息系统。